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榮化要求開挖管線-最高院駁回-215008310.html

但高雄市府主張「管線埋設人」因管線工程有道路挖掘債務協商需要可提出申請,但因榮化非管線埋設人,不准其申請;榮化轉而向法院聲請假處分,要求中油代申請,並交付公共管線平台帳號與密碼。

榮化要求開挖管線 最高院駁回

高雄氣爆事件屆滿一周年,李長榮化工仍有2公里長地下管線尚未重新檢視安全,他們向高雄市政府申請開挖遭否決,轉而向法院提起「定暫時狀態假處分」,要求管線埋設者中油代申請開挖。最高法院認為,本案不屬於民事訴訟,榮化應對高雄市府提行政訴訟,昨日駁回聲請確定。

這起假處分案導因榮化併購福聚公司前,該公司在1988年5月出資委託中油鋪設高雄煉油總廠,全長約2公里的丙烯地下企業貸款輸送管,中油完成管線埋設工程,高雄氣爆後,榮化為確車貸保管線安全,打算管線檢查。

中國時報【林偉信╱台北報導】



內容來自YAHOO新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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